粮豆轮作补贴:标准测算及差异化补偿

——基于不同积温带下农户受偿意愿的视角

陈海江;司 伟;王新刚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本文刊发于《农业技术经济》2019年第6期;

为阅读方便,注释从略,并根据全文内容进行整理

 

一、引言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提出对地下水漏斗区、重金属污染区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开展“轮作休耕”试点,尝试通过引入生态补偿机制保护耕地,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其中在东北冷凉区和农牧交错带开展的粮豆轮作补贴试点面积最大,最为典型。

作为国际农业生态治理领域常用的政策手段,生态补偿是指生态服务提供者和购买者之间遵循自愿原则,对特定生态服务进行有偿交易,鉴于生态服务通常具有公共品和外部性属

性,现实中政府常常作为生态服务的购买者。

而从已有实践来看,在生态补偿项目中,补偿标准的制定是政策设计的关键和难点,其合理与否一方面关乎政策对农户的激励效应,另一方面又涉及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具体而言,需要在设计时考虑适中的补偿金额,以及面对异质性农户补偿是否采取差异化的方式。结合已有的文献和经验,由此可能造成以下问题:

第一,当前的补偿标准可能偏高,增加政府的财政负担。

第二,补偿标准单一,可能降低粮豆轮作补贴实施的政策效率。

二、实证设计

(一)CVM(条件价值法)问卷设计

CVM问卷设计的核心是引导技术,其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农户受偿意愿与现实的偏差,进而影响该方法在实际应用中的有效性。有研究表明,运用CVM调查农户的受偿意愿时,农户存在对受偿金额范围不敏感的问题。本文采取锚定性支付卡引导技术,对农户受偿意愿的最大值进行了限定。支付卡方式引导技术运用的难点是如何从调查结果中剥离投标值对受访者WTA影响形成的始点偏差。为最大限度降低始点偏差的影响,课题组首先进行了预调研,在充分询求各类农户(小农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基础上,汇总有效信息,同时结合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农技推广人员的建议确定投标值,最终本次问卷对农户WTA估值问题如下:现在政府对粮豆轮作进行补贴,您觉得每亩给予多少元的补偿金额您愿意进行粮豆轮作? 其次,为减少不同农户对该技术的认知偏差,在调研过程中结合国内外的已有研究,调研员首先对粮豆轮作生态功能进行相应的介绍;第三,为确保农户选择的真实性,调研员向农户强调本次调研仅作为研究之用,不对政策产生影响,请农户据实回答。此外,为避免受其他农户的影响,调研过程采取一对一的访谈,确保农户之间不产生相互干扰,同时为了使农户能够尽量配合调研员,课题组为每位参加调研的农户提供一份小礼品。

(二)数据来源

本文的数据来源于课题组成员2017年7月上旬对粮豆轮作补贴试点地区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三市一盟的农户调研问卷。

(三)实证方法

1.支付卡引导形式下非参数测算方法。由于本文在问卷设计时采用选项属于区间估计的形式,因此参照徐大伟等(2012)、何可等(2013)的处理方式,每个农户的WTA使用该农户投标区间的区间中值替代。

2.Tobit 模型。考虑到因变量农户粮豆轮作WTA的取值可能为0元,也可能为190元(取最大区间的中值),受到双尾约束,所以选用 Tobit 模型。

(四)Tobit 模型变量选取和统计性描述

本部分的因变量设置为农户进行粮豆轮作的 WTA,自变量的选取则参考俞振宁等(2017)、陈海江等(2019)的研究,同时结合本文的研究目的分为以下4类:第一,农户的个体特征变量;第二,家庭特征变量;第三,粮豆轮作和耕地保护相关变量;第四,地域变量

三、实证分析

(一)不同积温带下农户粮豆轮作WTA测算结果分析

首先,不同积温带下农户粮豆轮作的WTA显著低于现有的补偿标准,两者的差距在65.97 ~ 97.63 元之间,平均而言也达到80.05元,由此推断,当前制定的轮作补贴标准存在对农户的过度补偿,这一结果与预期一致。但另一方面,农户的WTA还显著低于粮豆轮作的机会成本减去轮作生态功效中可以内化为农户的收益部分,也就是说除了经济动机之外还有其他因素影响农户粮豆轮作的 WTA。Bremer等(2014)认为影响农户参与生态补偿项目的动机包括经济动机、环境保护动机、土地保障动机和社会关系。

其次,不同积温带下农户粮豆轮作的WTA存在差异,由于积温的高低直接影响作物生长期,进而对作物产量造成影响,因而积温带显著影响农户对补贴政策的满意度。 其中,第一积温带农户的WTA最高为 84.03元,第五积温带农户的WTA最低为52.37元。从趋势来看,基本上呈现随着积温带的变高,农户WTA下降的趋势。这一结果与东北地区的现实基本吻合,在积温带较低地区,由于温热组合较好,农户往往愿意种植玉米,粮豆轮作的机会成本较大,由此导致农户的WTA也高。 但是与预期不同的是,第四积温带农户的WTA较高,甚至超过第二积温带。 这可能是由于长时间的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对第四积温带种植业结构比较优势的扭曲最大,农户在此期间种植玉米形成了一定程度的资产专用性,调整种植结构需要一定的缓冲时间,由此影响农户玉米改种大豆的 WTA。

(二)不同积温带下农户粮豆轮作WTA的差异化分析

1.方差分析。本文测算了各积温带下农户粮豆轮作的 WTA,虽然结果显示不同积温带下农户的WTA 并不一致,但是考虑到交易成本,这种差异在统计上是否显著对于确定补贴应否采取差异化的方式非常关键,因此进一步对结果进行方差分析。

不同积温带下农户WTA的差异在1%水平上显著,由此推断积温带对农户粮豆轮作的WTA存在重要影响,采取统一的补贴标准可能影响政策实施的效率。事实上,如果统一按照第一积温带农户的WTA进行补偿,虽然能够起到激励农户进行粮豆轮作的政策效应,但是对其他积温带农户存在过度补偿,而随着中国粮豆轮作补贴政策的逐步铺开,轮作休耕面积已经由2016年的616万亩扩大到2018年的2400万亩,而且预期未来还将进一步增加,因此,这种过度补偿的财政资金开支是巨大的。而如果按照其他积温带的补偿标准,又势必会造成一部分积温带因为补偿不足而不能起到补贴应有的激励作用,影响政策目标的达成。因此,除了降低现有的补偿标准之外,还需要进一步考虑针对不同积温带制定差异化的补贴标准。

因为测算结果是通过支付卡形式下非参数方法计算的,没有控制除积温带以外农户其他的特征变量,以下进一步采用 Tobit 模型,探究积温带对农户粮豆轮作WTA的影响,以此检验结果的稳健性。

2.Tobit 模型分析。本部分在控制农户其他特征变量后,通过 Tobit 模型对(7)式进行估计。 模型估计之前首先对自变量进行多重共线性检验,检验结果显示方差膨胀因子(ViF)的均值仅为1.49(最大为3.44),表明自变量之间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

控制了农户个体特征变量、家庭特征变量、粮豆轮作和耕地保护认知变量及省域变量后,积温带依然显著影响农户粮豆轮作的 WTA,由此,进一步证实了粮豆轮作补贴应针对不同积温带制定差异化的补偿标准。总体来看,与第五积温带相比,其他积温带下农户粮豆轮作的WTA都相对更高。其中,第一积温带下农户粮豆轮作的WTA最大,其次分别为第二积温带、第四积温带和第三积温带。这一结果和表5的结果大体一致,只是与表5不同的是,在 Tobit 模型下,和第五积温带相比,第二积温带下农户粮豆轮作的WTA要大小第四积温带,但是两者的差距不大,考虑到在表5中第二积温带和第四积温带农户粮豆轮作的WTA差距也很小,因此Tobit模型的结果基本支持表5的测算,表明表5的结果较为稳健。

 

四、研究结论与讨论

粮食安全与生态安全的现实矛盾是发展中国家农业生产中普遍面临的困境。作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中国在粮食刚性需求和人均耕地资源匮乏的双重约束下,化学品投入成为推动其粮食增产的重要动力。 但化学品的过量使用不仅容易造成面源污染,同时还会导致土壤退化、氮循环失衡和温室气体排放增加,严重影响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如何跳出石油农业带来的技术陷阱,成为中国农业绿色转型的关键。 在此背景下,从2016年开始,中国政府在东北地区开展粮豆轮作补贴试点,利用轮作“减肥增效”的生态功能,着手尝试将生态补偿机制应用于耕地保护。但是,结合已有生态补偿的实践案例和农户调研判断,试点政策当前制定的补偿标准有待进一步完善。

本文利用试点地区的农户调查数据,采用生态补偿标准研究中被广泛应用的CVN,测算不同积温带下农户粮豆轮作的WTA,据此判断当前的补偿金额是否适中以及针对不同积温带应否制定差异化的补偿标准。研究发现:首先,第一积温带到第五积温带农户进行粮豆轮作的WTA分别为84.03元、72.28元、66.26元、73.30元和52.37元,考虑到WTA是农户进行粮豆轮作可接受的补偿金额,当前的补贴额存在对农户的过度补偿,这应该与没有考虑轮作生态功效中可以内化为农户收益部分(见表1)以及忽略经济刺激之外其他途径对农户参与生态补偿项目的激励有关。而随着粮豆轮作补贴试点的不断扩大,这种过度补偿对财政支出的影响是巨大的,制定以农户粮豆轮作WTA为基础的补偿标准,可以在不影响政策效果的前提下节约财政资金,或者实现相同财政资金下更大的政策覆盖面。 其次,无论是通过方差分析还是采用 Tobit 模型,都一致发现不同积温带下农户粮豆轮作的WTA存在显著差异,当前的单一补偿标准可能有损政策实施的效率,针对不同积温带,需要考虑制定差异化的补偿标准,这一结论和本文第二部分的理论分析相吻合,也符合多数生态补偿项目的实践经验。

本文的研究结论对完善当前的粮豆轮作补贴政策具有参考价值,当然研究也存在一些局限性。首先,CVM作为生态补偿领域补偿标准测算的一种方法,其科学性已得到验证,本文在运用CVM过程中虽然以相关指导原则为基础,但囿于数据的限制,仅采用单一的引导技术,缺乏不同引导技术下测算结果的相互比较;其次,由于粮豆轮作补贴政策出台时间较短,目前还少有对补偿标准测算的相关研究成果,使本文的结果缺少与其他研究的相互印证;第三,本文在分析补偿标准差异化的过程中,并没有考虑政策差异化实施带来的交易成本,加入交易成本这一维度可能会一定程度上影响本文得出的结论。以上几点是后续粮豆轮作补贴标准测算研究中需要考虑和可以改进的地方,同时对其他采用CVM测算生态补偿标准的研究也具有一定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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